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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荆门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全面推进荆门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,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。
《方案》分为总体要求、主要任务、保障措施和亮点模式四个部分。其中从六个方面部署了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重要任务: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,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;促进农村绿色低碳发展,提高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;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,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;开展绿色建筑创建,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;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,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;加强体系建设,全面提升保障能力。结合荆门实际,明确制定了27条具体工作措施。并以固体废物减量化、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为核心,涵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、资源化利用、最终处置、保障能力、群众获得感等方面,细化设置了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指标体系。
“无废城市”是以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,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,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,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,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,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。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是深入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,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的有力抓手,是提升生态文明、建设美丽荆门的重要举措。
根据《方案》,我市将有序启动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重点实施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示范引领工程和“无废细胞”工程。到2025年,我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,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,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,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,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,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“一张网”,“无废”理念得到广泛认同。
据悉,2018年6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首次提出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,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。去年5月,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发改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《湖北省“无废城市”建设三年行动方案》,在全省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。荆门市于去年11月被列入省级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。早在去年8月,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各地各部门已开展《荆门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施方案》编制工作,并于近日印发。
来源:荆门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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